2026-2027-1学期教学任务已生成,现将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任务核对
本次教学任务分校区发布,分校区任务核对录入较以往有所不同,各院部要严格按照要求完成相关工作。
对照培养方案检查核对教学任务是否有遗漏的班级及课程,课程性质及学时学分以及所属校区是否准确。若有遗漏请联系教学运行与服务中心,确需调整教学计划的请及时联系综合改革与管理办公室。
二、教学安排
1.统筹课程安排。确保教师及学生课程任务量在整个学期相对均衡,所有理论课程均应按照排课周期进行安排,即:整个学期(1-17)、前半学期(1-9周)和后半学期(10-17周)。为确保跨校区排课顺利进行,各院部务必提前做好规划,统筹考虑两校区任务量合理安排教师,原则上一名教师半学期内不同时安排在两个校区授课。
2.确保周学时平衡。理论学时≤48学时的课程周学时原则上须≤4,理论学时>48学时的周学时≤6。各专业前后半学期周学时差值要在10学时以内。
3.合理控制合班。单个课堂原则上不超过3个班(或不超过100人),涉及多个专业共同上课的尽量不要跨院跨专业合班,勿安排跨校区合班。
4.确保安排完整。同一课堂的多条教学安排无论是否需要排课都需录入教师,包括实践学时和实验学时。功能区要录入校区和相应的功能区。
5.以课程团队为指导安排教学任务。教学安排将关联课程团队,不在课程团队内的教师(课程)将无法安排教学任务,需及时维护团队信息。
三、混合式教学
1.初次申请的任课教师需制定教学方案后提交院部审核,教学方案模板可参考:http:/2020/0403/c510a296385/page.htm
2.开课院部组织3人以上的专家论证通过后方可录入教学安排表,在课程明细中授课方式一栏选择“混合式教学”,录入理论学时及线上学时(不超过总学时1/3)。
3.学院汇总混合式教学方案及教学安排表(电子版)后,4月30日前报教学建设与促进办公室,原则上未按时提交方案及教学安排表的课程下学期不得开设混合式课程。
四、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开课要求
1.通识2.0核心课程原则上两学期都要开课,可在两校区平行或交替开设课程。
2.各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开课单位做好两校区开设课程安排,需保障古镇口与唐岛湾校区开设课程学分基本均衡。多头开设的课程鼓励两校区平行开设。
3.艺术类课程开课单位保证每学期开设艺术类课程数量和容量:唐岛湾校区和古镇口校区分别开设不少于15门,总课程容量分别不少于1200人。
4.网络通识课程教学任务也应明确面向校区,可两校区平行开课,助教老师需在开课校区安排见面课学时。
五、注意事项
1.实验课统一在实验系统排课,其中长学时独立实验课程可在教务系统安排时间(不排地点),需要使用公共机房的实验可在教务系统排课(排时间地点)。
2.原则上理论课不再安排3节连排,理论课程应统一安排在周一至周五的白天时段,避免晚间或周末排课,必修和限选理论课严格执行周末和晚上不排课。
3.选课人数小于10人的课堂原则上不开课,预选人数少于10人的课堂经开课和上课学院确认后可直接停开。
4.学期中有集中实习实训的学院须主动对接开课学院空出相应周次。
5.教学安排录入完成后,教学秘书联系教学建设与促进办公室开启选用教材功能,教师开始选用教材,请通知任课教师及时从系统中选用教材并提交,由系主任、教学院长进行审核。
6.公共基础课(见附件)教学安排录入完毕后,请将填写完整、经教学院长签字的纸质“教学安排表”(含留学生课程)按课程排序装订后,4月30日前送至教学运行与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教学运行与服务中心—86981302
综合改革与管理办公室—86981199
教学建设与促进办公室—86981306
附件:
公共基础课明细.pdf
教务处
2026年4月20日